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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文档加密软件,防止员工离职泄密 发布时间:2019/10/18

 如今,随着企业对客户资源、研发技术等商业秘密的日益重视,为了预防员工离职后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很多企业都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然而,近年来,围绕“竞业限制”协议而引发的官司也日益增多。

案例1:带走客户资源,女经理被起诉

汪小姐原本是厦门一家贸易公司的客户经理,她接触并持有公司诸多重要客户资源和产品信息。为此,该贸易公司与汪小姐之间曾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协议约定,汪小姐应保守商业秘密及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汪小姐不得于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两年内经营或投资与公司类似或有关的事业,并约定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及赔偿。为保证汪小姐的权益,在职期间,公司每月向其发放保密费补贴400元。后来,汪小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公司也同意离职,并明确要求其遵守《员工保密协议》。为此,汪小姐还出具一份《保证书》,保证离职后两年内不会利用公司任何客户资源作为他用,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汪小姐在离职当月就与朋友合开一家贸易公司,主要业务和产品与汪小姐原就职的贸易公司的业务和产品存在部分重叠。而且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扩展业务,汪小姐与原先多名客户进行接触,并成功达成交易。判决:违反保密义务,离职者赔10万

案例2:设计师泄密,被判侵权赔钱

鞋企跑鞋设计图纸外流,竟然是离职设计师泄密。此前,思明法院还审理过这样一起离职员工泄密案,一鞋企向思明区法院递交诉状,状告离职的高级设计师,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42万多元。据悉,该高级设计师是在离职之后,到另一家鞋企应聘时,向对方提供了公司未上市的跑鞋设计图纸等商业机密,而这两家鞋企还是竞争对手关系。判决:立即停止侵权,泄密者赔3万

公司秘密,该拿什么来保护?

当员工掌握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后离职,如果得不到合理限制,将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损失。

对企业来说,“竞业限制”的约定只能对特定岗位进行限制, 除了“竞业限制”外还要采用加密软件规范员工行为,防止离职员工带走企业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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